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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文件
电专委函〔2008〕1号

关于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建设部75号令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》和中价协《关于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的要求,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形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:凡应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6月20日前向各省电力建设定额报名,各省电力建设定额站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报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定额站,以便根据人数邮寄教材。

二、网络教育地址:http://www.ceca.org.cn

三、课程播放时间: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。

四、学习内容及要求:

30学时必修课程: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》(一)。

30学时选修课程: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实践与探索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》、《浅析工程签证在我国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》等。

造价工程师要在2008年至2009年两年内完成30学时必修课程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学习。必修课统一发放教材,并且需要通过网上考试,选修课需要学满学时,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。

五、收费标准: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/人(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)。请将费用汇至如下地址(汇款方式可通过邮局或银行),收到款项后即时开通。

收款单位: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

开户银行:北京银行报国寺支行

帐号:01090306100120109028152

地址: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

邮政编码:100761

联系人及电话:郭建伟      (010)63415485

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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