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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文件
电专委[2008]3号

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

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
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社会认知度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价协”)依据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暂行办法”),将继续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活动,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1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,均可自愿申报。

2、营业收入统计时间: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1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申请表(以下简称申请表(包括: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汇总表,可登陆中价协网站www.ceca.org.cn 下载);

填报的营业收入应将其他业务收入扣除,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外的收入,应出具工程造价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。

2、经审查的200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及报表附注(报表附注应包括:企业基本情况、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报表注释)。

3、企业营业执照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。

4、2007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(应包括:合同编号、项目名称、酬金、计取比例、甲乙双方盖章页等主要事项内容),并按项目汇总表的填写顺序装订。

三、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

1、请申报企业将上述材料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,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两份),并将申报表(企业基本信息、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汇总表)的电子文档,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送中价协电力专业委员会。

2、中价协电力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将符合《暂行办法》规定条件的企业名单、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中价协。

四、评审及公布

1、中价协按照《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组织有关专家及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,确定百名排序企业名单,于2008年10月向社会公布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单位名称: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

单位地址: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北楼

邮政编码:100761

联系人:毕铭宇

联系电话:010-63414236

传真电话:010-63415491

电子邮箱:bimingyu@cec.org.cn
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

主题词:企业,收入,排序,通知

抄送: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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